根據我校研究生培養機制改革方案,為提高研究生生活待遇,激發研究生創新熱情,提高研究生培養質量,學校多方籌措經費,構建新的研究生獎助體系。研究生獎學金由學業獎學金和專項獎學金組成。現參照培養機制改革方案,結合2007級研究生實際情況,制定2007級研究生新生學業獎學金評定實施意見。
(一) 評定對象
2007級秋季入學全日制在讀非定向研究生。
從事軍工項目研究生單獨評審。
(二) 評定條件
1、堅持四項基本原則,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校紀校規,熱愛集體,關心他人,尊敬師長,積極促進校風學風建設。
2、學習目的明確,學習努力,刻苦鉆研。
3、有以下情況者,同等條件下優先給予獎學金:
(1) 推薦免試或直接攻讀博士學位者;
(2) 擔任輔導員或從事其他學生工作者(含人才工程);
(3) 曾參加西部支教服務或其他志愿者活動并表現突出者;
(4) 少數民族學生或經濟特別困難者。
4、有以下情況者,取消或給予最低等級學業獎學金:
(1)開學報到注冊無故遲到者;
(2)無故不參加新生教育考試或考試不及格者;
(3)入學以來違反校紀校規規定并受到處分者。
(三) 評定指標體系
各院系制定研究生新生學業獎學金評定細則。在制定細則時,需綜合考慮學生的道德品質、社會工作、專業成績、科研成果、科研潛力等因素,其中前兩項內容在指標體系中的權重不低于20%。
(四) 建議設獎比例和金額
博士生:一等獎15-25%,獎額8000-12000元/人;二等獎35-45%,獎額4000-7000元/人;三等獎20-40%,獎額3000元/人。
碩士生:一等獎10-15%,獎額6000-8000元/人;二等獎40-55%;獎額3000-5000元/人;三等獎20-40%,2500元/人。
2007級新生學業獎學金覆蓋全體學生,減少不同等級的獎額差距。第二、三學年獲獎比例逐步減少,并拉開不同等級間的差距,加大對特別優秀學生的獎勵力度。
(五)工作要求
1、 院系成立由黨政主要負責人任組長,成員包括分管研究生培養工作副院長(主任)、學生工作教師和導師代表等的獎學金評定工作小組,并制定學業獎學金評定細則,獎學金評定實施細則經校研究生獎助工作委員會審核備案;
2、 院系依據本單位當年招收的本校、外校推免生、直博生、正常考入的人數確定各類學生獲獎比例及獲獎金額;
3、 院系獎學金評審小組必須在申請表中簽字確認學生所填內容的真實性。
院、系組織評獎,在評選中要做到“公正、公開、公平”,并將初審結果經公示后報校研究生獎助工作管理小組。校研究生獎助工作管理小組報校研究生獎助工作委員會進行終審后,院系于10月底或11月初通過研究生培養經費帳戶發放學業獎學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