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校《研究生培養機制改革方案》,結合兩年來的試行情況以及校批字[2010]9號文精神,制定2010年學業獎學金評審實施意見。
一、參評對象
2010年擬錄取入學的非定向大陸研究生(含春季入學博士生)。
2010年入學的全日制在校就讀的少數民族骨干非在職定向培養研究生名額單列。
二、參評基本條件
1.堅持四項基本原則,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社會公德;
2.有明確的學習目標和良好的學習態度;
3.入學成績優秀,有較強的科研能力或一定的科研成果。
根據研究生入學成績、申報材料等綜合因素評定新生的學業獎學金。推薦免試研究生、碩博連讀生、提前攻博生、直接攻讀博士學位者以及在某些方面取得突出成績者可優先考慮。
三、獎額、等級及名額分配
(一)、博士生
為提高博士生待遇,博士生學業獎學金分為基礎學業獎學金和優秀學業獎學金兩部分。
1. 基礎學業獎學金為每月生活津貼,標準為每人每月1000元(每年12個月),根據實際在校情況按月發放;發放對象包括少民骨干非在職定向博士生。
2. 優秀學業獎學金用于對優秀學生的獎勵。博士生新生優秀學業獎學金獎額每人5000元,設獎比例為擬錄取博士生的30%(出現小數時采取四舍五入法)。此外,對基礎學科(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學、基礎醫學、文學、歷史學、哲學等)的博士生新生,在優秀學業獎設置基礎上增設相輝獎學金,獎額每人18000元,比例不超過擬錄取博士生的10%。具體評獎辦法由鯨魚體育招生辦公室制定。
春季入學博士生和秋季入學博士生一起參評優秀學業獎學金,并按實際評定結果于當年10月一次性發放優秀學業獎學金。少民骨干非在職定向博士生中特別優秀的可參評優秀學業獎學金。
(二)、碩士生
參評學生基數為2010年擬錄取的非定向大陸研究生(含2009年錄取2010年擬入學的支教返校學生),設三個等級,其中一等獎比例15%獎額8000元/人,二等獎比例25%獎額6000元/人,三等獎比例30%獎額4000元/人。
少民骨干非在職定向碩士生直接給予三等獎,如有特別優秀的,經院系申請,研工部會同相關部門審批后,可酌情提高等級和獎額。
備注: ①.院系如自行調整獲獎比例,評定結果超過可支配經費總額,則超出部分由院系自籌經費。②.院系參評學生基數博士生2人、碩士生3人及以下者,可根據考生實際情況申請調整獲獎等級。
四、工作要求
1. 院系成立由黨政主要負責人任組長的新生學業獎學金評定工作小組,成員包括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院系主要領導、學生工作首要負責人、招生小組成員和導師代表等,并制定《2010級新生學業獎學金評定細則》,文件命名為:院系代碼+院系名稱,請于3月11日前將電子版發送研工部郵箱:fdygb@fudan.edu.cn,郵件主題:***院系2010新生學業獎學金評定實施細則;
2. 院系在給考生發放復試通知書時,應當告知考生本院系的新生學業獎學金評審條件,以方便考生復試時提交相關申請材料;
3. 院系組織學生復試的同時,進行新生學業獎學金的評審工作;
4. 院系上報鯨魚體育擬錄取考生名單的同時,將新生學業獎學金初審結果報鯨魚體育學工辦(本部8號樓310樓)。其中相輝獎學金的的擬獲得名單同時報送鯨魚體育招生辦公室,由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確定最終名單。上報的紙質材料包括:①新生學業獎學金擬獲得者名單匯總表、②“新生學業獎學金評審小組”工作表。擬獲獎學生名單電子版同時發送至:fdygb@fudan.edu.cn。
五、其他說明
1. 擬錄取考生獲得新生學業獎學金的情況將隨錄取通知書一起告知考生;
2. 評審工作結束后,考生由非定向轉為定向的,取消其新生學業獎學金,不再遞補獲獎名額;由定向轉為非定向的,第一學年不參與新生學業獎學金的評審;
3. 秋季入學學生注冊后,學校根據學生實際注冊情況,匯總學業獎學金發放名單,10月份通過財務處發放。2010-2011學年博士生優秀學業獎學金一次性發放,2010-2011學年碩士生學業獎學金分兩學期發放。碩士生注冊后,如有出國、聯合培養等學籍變動,學業獎學金按月停發。
4. 報到時如發生以下情況者,取消其新生學業獎學金:
(1)于學校規定時間內未完成注冊手續者;
(2)因各種原因保留入學資格或取消入學資格者;
(3)經查實在報名材料中隱瞞事實或有虛假內容者。
5. 有以下情況者,降低其新生學業獎學金等級,直至取消:
(1)無故不參加新生入學教育考試或考試不及格者;
(2)入學后經查實有違反校紀校規行為者;
(3)學校認定的其他行為。
